欢迎来到湖北工程学院教务处!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教学改革
reform in education

教学研究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改革 > 教学研究 > 正文

关于公布2012年以来待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 自编教材立项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1   来源:    点击数:

关于公布2012年以来待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和

自编教材立项信息的通知


各教学学院:

为方便教师及时掌握信息,把握进度,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和立项自编教材编写,学校对2012年以来立项的课题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待结题课题信息予以公布(见附件),同时请各教学学院注意以下工作:

一、继续落实好校、院两级课题管理机制。教务处代表学校继续履行好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的立项、结题、评奖等管理工作,确保各环节规范进行,及时公开。各教学学院应切实履行监督和管理之责,加强对教学改革研究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确保研究成果丰硕,信息传送及时到位,档案管理完整规范。

二、继续实行集中结题和定期结题管理。省级课题每半年集中报送一次,上半年安排在6月份,下半年安排在11月份,申请结题教师所在学院应在6月10日前(上半年结题)、11月10日前(下半年结题)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到教务处。校级课题每月集中进行一次评审,每月20日前申请结题教师所在学院应按要求提交结题材料到教务处。省级课题结题后,教务处及时向所在学院反馈结题结果,校级课题每月15日前反馈结题结果。(以上时段除寒暑假外)

三、严格遵守课题期限管理制度。学校结合上级有关课题管理制度,每年对待结题课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题的课题,作终止处理,学校不再受理结题申请。2011年及以前立项未结项的课题,2018年度已经进行了终止处理,本次对2012年—2018年立项课题进行了清理,下列时段的课题结题时间期限分别为:

1.省级课题:2012年立项的省级课题,上级不再受理;2013年立项的省级课题本年度应抓紧结项,具体终止时间待上级通知后再明确告知;2014年及以后年度立项的课题,应按规定的时间及时结题。

2.校级课题:2012年立项的校级课题终止结题的最后时间是2019年4月30日,逾期学校不再受理;2013年立项的校级课题终止结题的最后时间是2019年6月10日,逾期学校不再受理;2014年立项的课题终止结题的最后时间是2019年11月10日,逾期学校不再受理;2015年立项2019年4月30日前仍不能结项的课题,应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时间最长为1年;2016年及以后年度立项的课题应抓紧时间开展项目研究,早日结题。

从2018年开始,校级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课题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第一次延期可口头或电话申请,第二次延期须报书面申请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结题。

3.自编教材:2012年度立项的自编教材结项最后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结题事宜;2013年度立项的自编教材结项最后时间为2019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结题事宜;2014年度立项的自编教材负责人应抓紧时间开展编写工作,下一年度将继续清理待结项自编教材。

、严格执行课题经费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课题经费应主要用于图书等资料购置费、办公耗材费、数据采集费、会议及差旅费、专家咨询费、课题聘用人员的劳务费(限校外人员或本校在校生)、印刷出版费等等。课题经费的使用应在学校资助的额度范围内,原则上按申请立项预算进行使用,支出应合理、客观、真实、多元。经费报销票据材料必须符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使用进度应与课题研究进度相一致。获取上级经费资助的项目,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联系人:许中华(2345747)

附件:湖北工程学院2012—2018年自编教材、教学研究立项待结题一览表(截止2019年3月6日,表1教材,表2教研)


教 务 处

2019年3月15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