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根据《湖北工程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条例》(湖工教字[2014]10号)和《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湖工教字[2014]11号),学校现启动2020年度下半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及自编教材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研究期限截至到2020年上半年及以后的,所有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立项及自编教材立项项目。
二、结题程序
(一)提交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项目结题要求,填报结题报告书,并提交支撑材料。
1.教学研究项目。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1),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结题填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表》(附件2),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填报《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所有项目结题需提交项目研究报告及支撑材料。
2.自编教材。校内自编教材项目结题填报《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4),并提交出版教材。
(二)申请项目变更
对未能如期按要求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提交《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附件5),说明原由,提出延期或终止研究申请。一个项目最多可申请两次延期,每次延期不超过1年。无故不执行研究计划或延期后仍未取得预期研究成果的,学校将终止资助,并在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提出的教学研究立项申请。
(三)学院评审
项目管理实行校、院两级课题管理制度,各教学学院应成立专家组对结题材料进行评审,填写《课题评审意见表》并形成最终结题意见。
(四)报送材料
1.纸质版材料:《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包含研究报告),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省级项目一式两份)。
2.电子版材料:《结题报告书》及其支撑材料(每人一个文件夹,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变更审批表PDF版(名字+文件名);汇总表Excel版(学院+文件名);院系专家《课题评审意见表》PDF版(文件名+评审专家)。
3.报送时间:请将所有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送教务处214办公室。教务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五)校级评审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校级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和成果进行统一复核。省级教研项目将送校外专家进行二次评审,综合评审通过由教务处送省级相关部门进行结题。
(六)公布结果
学校将发文公布校级项目结题结果。省级项目以相关主管部门结题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金跃(15072669600)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2:《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评审表》
附件3:《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4:《湖北工程学院自编教材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附件5:《湖北工程学院教学研究项目变更审批表》
附件6:《湖北工程学院2020年度下半年教研项目结题汇总表》
附件7:《课题评审意见表》
教 务 处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