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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7-03-07 07:58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017届毕业生将于6月12-13离校,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请按下列要求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一、学业成绩核实

请仔细核查2017届毕业生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在校修读的所有课程成绩。如有错登、漏登,请及时核实,并按规定予以修正。

二、毕业资格审查

(一)对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查学生所修总学分和各类学分组成是否达到毕业要求。学生所修“跨学科专业选修课”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专升本学生4学分、专科学生6学分、普通本科学生8学分);根据教务系统成绩管理模块成绩管理A/04成绩总库管理、A05查询分析统计、以及考务管理中考级管理B/07考级成绩管理相关模块结合起来,完成审查工作。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80分及以上(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专科学生是否通过大学英语三级60分及以上。

三、学位资格审查

(一)主修专业学位资格审查

1.大学外语等级考试的过级情况:四级(达425分及以上);

2.经补考获得必修课(不含公共必修课)学分数:四年制本科少于20学分(不含20学分),五年制本科少于25学分(不含25学分),专升本少于10学分(不含10学分);

3.学位课程平均分:70分及以上(只进行补考合格的课程按60分计算,重新学习合格的课程按历次考核的最高成绩计算);

4.毕业论文成绩:60分及以上;

5.受处分情况:统计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学生名单。

(二)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

1.主修专业毕业资格情况。

2.主修专业学位资格情况。

3.修读双学士学位的学分组成是否达到修读的双学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要求。

4.受处分情况。

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由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和开办双学士学位的学院共同完成。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审查和主修专业学位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送开办双学士学位学院;开办双学士学位学院结合学生主修专业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对双学士学位资格进行全面审查,最终结果由开办学院报教务处。

四、结果报送

请将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本、专科学生名单按要求分别填入表1和表2,将学位资格审查信息按要求填入表3,将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信息填入表4,将2017届本科毕业生不具备学士学位资格的学生申请学位信息填入表5,将2017届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信息填入表6,并用Excel录入计算机,打印成册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数据于3月31日前交教务处朱颂老师。同时将审查结果在本学院内向学生予以公示,接受异议。

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是一项严肃工作,关系到每一位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所有项目均需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来审查,保证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不出差错。

附: 表1 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统计表

表2 2017届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统计表

表3 2017届本科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查不合格名单统计表

       表4 2017届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资格审查统计

       表5 2017届本科毕业生不具备学位资格的学生申请学位信息统计表

       表6 2017届本科专业的学位课程信息统计表

一七年三月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