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湖工行字〔2017〕106号《湖北工程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2022届本科毕业生上半年经过教学学院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后,同意授予4638名学生主修学士学位,授予269名学生辅修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6月9日。学生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方式:0712-2345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