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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7-09-21 07:42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7年度全省高等学校大学生系列科技创新和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175号)及我校2017年度常规教学工作安排,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将于20171028日(周六)举行。现就竞赛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开展师范专业教学技能竞赛,引导我校教师教育改革方向,展示我校高校师范专业教学改革成果,加强师范生培养经验交流,促进师范生综合教育素质和教学能力提升,培养一批具有高尚师德、先进教学理念、扎实教学技能的优秀教师后备力量。

二、组织工作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教育与心理学院承办。主办单位负责宣传发动以及协调工作;承办单位负责接受报名、组织竞赛、服务保障等工作。

竞赛决赛办公室设在教育与心理学院。

联系人:刘翠霞(手机:13407135935QQ1628045157;邮箱: 1628045157@qq.com);

三、竞赛分组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竞赛分为本科文科组、本科理科组、艺体组三个组分别进行。本科文科组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思想政治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五个专业;本科理科组包括数学、物理学、生物学三个专业;艺体组包括体育教育、音乐学、美术学三个专业。

四、参赛资格与名额分配

参赛学生应为我校师范专业(或方向)本科三/四年级学生,每个专业报名参加决赛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人。

五、竞赛程序与时间安排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教学学院自行组织,于201710月上旬结束。各教学学院在院内初赛基础上按名额要求,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并将参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1)于1018日前反馈至教育与心理学院办公室。

决赛将于20171028日(周六)举行。

六、决赛形式和内容

决赛由以下三个单项比赛构成。根据三项比赛成绩计算选手总成绩。

1)授课教案(共20分)。

2)即席演讲(共20分,限时5分钟)。选手当场抽取演讲题目,准备5分钟后即席演讲,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评分。

3)模拟授课(共60分,限时20分钟,含一定比例的粉笔字板书内容)。授课题目范围由教务处统一拟定(见附件3),比赛前一天参赛选手需到教育学院办公室抽取模拟授课题目,并准备授课教案和授课PPT。选手根据准备的教案进行现场模拟授课,模拟授课完毕后评委根据评分标准当场评分。

评委根据评分标准(见附件2)评定成绩,参赛选手的总成绩=教学设计平均得分+即席演讲平均得分+模拟授课平均得分。

决赛程序、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10%、20%、20%。获奖同学将有机会参加学校后期培训,并被优先推荐参加全国师范生技能竞赛。


相关链接: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的通知


附件: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2017年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报名表

附件2:湖北工程学院师范专业大学生教学技能竞赛评分标准

附件3:授课题目





           教务处        教育与心理学院

                                               201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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