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岗位培养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师发展 » 助教岗位培养 » 正文
关于做好2015-2016-2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6-05-26 00:00 点击数:

 教师[2016]11号

各教学学院:

本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已进入中后期,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试教

青年教师公开试教是考核中的重要环节,本学期公开试教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考核。公开试教时间为25分钟,青年教师现场提供试教内容的教学设计、教案(最好是手写)、教学PPT。

公开试教时间和地点:2016年7月1日(周五)下午2:30;格物楼一楼录播教室。

音乐学院青年教师(跟班技巧课)由于教学道具和场地的特殊要求,由学院自主组织公开试教,并提前报备中心,中心邀请专家参与考核。

二、考核内容

公开试教以外的各项考核工作和组织方式请教学学院严格依据《湖北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办法(试行)》(教师[2014]10号)组织开展。

各项考核须有过程组织与记录支撑材料,各项分数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切忌虚高分、人情分。

三、考核材料与报送

中心对助教考核材料进行严格审查,需提交中心的考核材料有:

(一)青年教师

1.培养期间所有的听课记录(装订成册)。

2.拟授课程完整的教学设计或教案(装订成册)。

3.拟授课程已制作的PPT课件(打印装订)。

4.培养过程中的试教、演练情况记录与教学反思。

5.《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记录册》。

6.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基本工作量评价表(一式一份)。

7.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工作考核表(一式三份)。

8.培养过程中的典型教学案例及教学反思、特别事件及思考。

9.其他可提交的材料。

注:1-4项打印后分别装订成册,纸质版报送;6-8项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二)指导教师

1.青年教师试教的听课记录与改进建议。

2.指导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基本工作量评价表(一式一份)。

3.湖北工程学院助教岗位培养指导教师工作考核表(一式三份)。

4.指导过程中的典型指导案例及青年教师进步表现、特别事件及思考。

5.其他可提交的材料。

注:2-4项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

(三)教学学院

1.组织学生评价的过程及结果材料。

2.对青年教师及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价的过程及结果材料。

3.助教岗位培养期间学院落实培养工作的相关材料。

注:上述材料分别装订成册,纸质版报送。

上述各项考核材料请于7月6日前提交中心。中心将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并结合助教岗位培养期间的课堂巡视与检查情况,综合评定考核成绩。

联系人:魏伶俐,2345629。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