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岗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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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2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8-03-20 15:43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根据学校教师引进情况,2017年下半年有部分新入职新教师,另有少数教师申请延迟到本学期参加助教岗位培养。按照学校制度规定,新进教师须在进校一年内接受助教岗位培养。为做好本学期助教岗位培养工作,落实培养过程,提升培养效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助教岗位培养计划

请相关学院及时为新进青年教师选派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商议填报《助教岗位培养计划表》(附件1)和《助教岗位培养跟班听课安排表》(附件2),根据青年教师拟授课程确定跟班听课课程、听课班级,根据指导教师授课课程表确定跟班听课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和跟班听课课程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如有调整需提前报备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便于中心对培养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助教岗位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青年教师独立承担基础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主讲工作。

二、助教培养期间青年教师的任务

根据湖工教字[2014]3号文件规定,助教培养期间,青年教师主要任务如下:

1.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教师学习,熟悉和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了解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要求和学校办学定位,掌握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结构、课程构成以及所承担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

2.助教岗位培养期间,可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担任1门理论课程的部分教学任务。做到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课件,课前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课后认真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意见,进行教学反思,及时改进教学不足。

3.选定跟班听课课程后,坚持全程跟班听课,做好听课记录(附件3)。协助指导教师完成1-2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试卷批阅、实践实验等教学环节,并规范执行,详细记载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情况;实验课程要记录辅助实验教学及批改实验报告工作情况。

4.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优课(慕课)等网络资源加强自我学习与提高。

5.积极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各项教学能力培训与提升活动,并填写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记录册(附件4)。

三、新进青年教师免培养申请

(一)免培养需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具有同类课程或相关课程的授课经历,且教学效果较好。

(二)免培养申请流程:

1.由青年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以往授课课表及评教记录等材料原件;

2.学院对教师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把关,审核通过后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报送免培养纸质签字盖章版申请报告,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书要求电子扫描件);

3.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同意后,可免参加助教岗位培养,安排独立授课课程。

四、材料报送

助教岗位培养计划和跟班听课安排表(附件1-2),请于3月9日(周五)下午4:00前将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一份,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人魏伶俐,电话:2345629。

附件3-4作为培养过程材料,于培养期满考核时提交。(考核办法详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本通知附件不印发纸质版,附件请登录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通知公告”下载。

附件:1.湖北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计划表

2.助教培养跟班听课课程安排表

3.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

4.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记录册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