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教岗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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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1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18-12-11 10:16 点击数:

各相关教学学院:

本学期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工作已进尾期,依据《湖北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办法(修订)》(教师[2016]15号),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考核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2月27日(周四)上午8:30-11:30;

地点:明德楼八楼录播教室。

(二)考核准备要求

青年教师当天8:15到现场进行抽签,确定考核序号,做好教学准备。

青年教师现场提供试教内容的教学设计和手写教案(一式10份),面对专家考核组进行现场教学,教学考核时长为20分钟。考核要求用教学媒体+板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须进行合理的板书设计。

(三)考核专家团队组建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学学院分别邀请校院两级专家,组建考核专家团队。校级专家团队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学校教学名师、校督导专家、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院级专家团队由学院邀请教学副院长、院督导、指导教师或经验丰富的同行教师组成,每个学院至少邀请1位专家到场。

学院专家名单请于12月25日(周二)QQ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魏伶俐。

二、其他内容考核

教学考核以外的各项考核工作,请教学学院严格依据《湖北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办法(修订)》组织开展(教师[2016]15号),具体内容登录中心网站查阅)。各项考核须有过程组织与记录支撑材料,各项分数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各项分数请填报《助教岗位培养各项考核分数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随考核材料一并报送。

三、考核材料与报送

按照《考核办法》第三条“考核材料与报送”,逐项整理装订,统一报送。每一项材料加封面装订,封面明确材料名称、学院和教师姓名,格式字体无统一要求。各项考核材料请于2019年1月4日(周五)前提交。中心将组织督导委员会,会同人事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共同审核,并结合助教岗位培养期间的课堂巡视与检查情况,综合评定成绩。成绩合格,发放助教岗位培养合格证书,获得独立授课资格。

联系人:魏伶俐,2345629,明德楼323办公室。

四、教学学院培养任务

在前期扎实跟班听课的基础上,助教岗位培养尾期的工作重点,应转向青年教师备课、试讲和演练。请相关教学学院协调安排好如下工作:

1.初步确定助教教师拟授课程,便于其安心备该门课程的完整教案;

2.督促青年教师备课进度,培养期满至少完成1门课程的教学设计和手写教案;

3.指导教师加强对青年教师备课的指导,在教学过程组织、教学方法手段、板书设计、教学语言等多方面给予具体指导;

4.教学考核之前,建议学院多组织几次微格演练活动(10分钟左右的教学,不一定在课堂上),给予青年教师及时有效的指导。

附件:1.2018-2019-1学期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安排

2.湖北工程学院助教岗位青年教师教学考核评分表

3.助教岗位培养各项考核分数汇总表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