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现就做好本学期助教岗位培养工作,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养前期工作(8-9月)
(一)确定培养计划
请相关学院及时为本学期新入职青年教师选派指导教师,并由指导教师和青年教师共同商议填报《助教岗位培养计划表》(附表1)和《助教岗位培养跟班听课安排表》(附表2),根据青年教师拟授课程确定跟班听课课程、听课班级,根据指导教师授课课程表确定跟班听课时间、地点。指导教师和跟班听课课程一旦确定,不得随意更换或调整;确因特殊情况调换听课时间或地点的,务必及时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便于培养期间校督导巡查指导。
跟班听课课程一般安排1-2门课,满足64总课时的听课要求。助教岗位培养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青年教师独立承担基础课程和主要专业课程的主讲工作。
(二)明确培养任务
1.虚心向指导教师和其他教师学习,熟悉和掌握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了解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人才培养的目标、规格要求和学校办学定位,掌握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结构、课程构成以及所承担课程在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
2.选定跟班听课课程后,坚持全程跟班听课,做好听课记录(附表3-1)。协助指导教师完成1-2门课程的辅导答疑、课堂讨论、作业批改、试卷批阅、实践实验等教学环节,并规范执行,详细记载作业批改及辅导答疑情况;实验课程要记录辅助实验教学及批改实验报告工作情况。
3.积极认真做好教学演练和课堂试教。做到认真备课、撰写教案及制作课件,课前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课后认真征求指导教师和学生意见,进行教学反思,及时改进教学不足。
4.充分利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平台、湖北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优课(慕课)等网络资源加强自我学习与提高。
5.积极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和教学学院组织的各项教学能力培训与提升活动,如专题讲座、教学观摩课、教学经验交流、教学座谈会等,并填写好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记录册(附表4)。
二、培养中后期工作(10-12月中旬)
(一)听课备课
跟班听课的同时,培养重点转向备课,指导青年教师研读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着手课程教学设计和教案撰写(手写)、制作教学PPT等。按照培养要求,培养期满至少完成一门课程(32学时)完整的教学设计和教案撰写(手写),完成40%的教学PPT。
(二)教学演练
以跟班随堂试教和微格演练两种形式进行,注重青年教师的动手操作、教学反思和持续改进。教学演练至少安排2次,由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共同商定演练主题和具体时间,并填报演练安排表(附表5)提交所在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学院负责做好本院听评课专家的邀请和演练组织工作。演练要求如下:
1.青年教师
自主选取教学主题,根据教学内容编制教学设计(附表6),撰写教案,根据教学需要制作课件,进行板书设计,准备教学演练。演练结束后,青年教师及时填写教学反思表(附表7),并对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进行改进。所有教学演练的设计表、评价表、反思表请做好留存,作为助教培养过程材料,待期满考核时提交所在教学学院留存备案。
2.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应充分担负起指导青年教师教学成长的责任。在青年教师备课、教学设计、教学演练准备、教学及反思全过程中,指导教师应给予积极的指导和帮助,并及时给出指导和改进意见。认真听取青年教师教学试教和演练,填写指导教师听课记录表(附表3-2)和教学演练评价表(附表8)。
3.相关教学学院
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支持并关注青年教师备课及教学演练情况,加强过程指导和后续培养。
三、培养期满考核工作(12月中下旬-1月中旬)
考核工作由教学考核和过程考核两项组成。
(一)教学考核
教学考核由教学学院负责组织,时间安排在第16-18周,由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共同商议考核时间、考核内容和考核形式(随堂或微格),随教学演练安排(附表5)一并报送。考核形式定为微格教学的,可联系中心安排录播教室。学院组织工作内容:
1.组建院级考核专家组(3-4人);联系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邀请校级考核专家(2-3人);
2.审阅、指导助教教师教学设计和制作课件,提供修改和完善意见;
3.根据专家组人数打印教学设计和考核评分表(附表9),现场发放(一人一份);
4.根据专家打分,核算教学考核平均得分。
(二)过程考核
教学考核以外的各项过程考核工作,由教学学院依据《湖北工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岗位培养考核办法(修订)》组织开展(考核办法与本通知一并发放,办法中的“公开试教”即为上述“教学考核”),各项考核须有过程组织与记录支撑材料,各项分数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青年教师和指导教师分别填写《湖北工程学院助教岗位培养青年教师考核表》(附表10)、《湖北工程学院助教岗位培养指导教师考核表》(附表11),教学学院填报《助教岗位培养各项考核分数汇总表》(附表12)。
四、材料报送与时间安排
(一)9月15日(周三):助教岗位培养计划和跟班听课安排表(附表1-2),纸质及电子版一式一份。
(二) 10月20日(周三):教学演练和考核安排(附表5)。
(三) 2022年1月12日(周三):《湖北工程学院助教岗位培养青年教师考核表》(附表10)、《湖北工程学院助教岗位培养指导教师考核表》(附表11)、《助教岗位培养各项考核分数汇总表》(附表12)。
特别提醒:《考核表》请务必排版整齐,双面打印。
(四)附表3-4、6-9作为培养过程和考核材料,由所在教学学院汇总存档。
五、其他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魏伶俐,联系电话:15072080511,办公地址:明德楼327。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1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