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示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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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度“教学示范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审核: 更新时间:2022-03-28 10:17 点击数:

各教学学院:

为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营造浓厚的教学氛围,搭建教师教学交流的平台,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防控及教学工作实际,学校组织开展2022年“教学示范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湖北工程学院 “教学示范月”活动组委会。

组委会主任:鲁旭东

组委会副主任:徐立军、夏建平、李道友、屈小静

组委会成员:各学院教学负责人

组委会负责活动组织筹备、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等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二、活动宗旨

引导我校教师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我校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营造智慧教学的浓厚氛围,积极探索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效教学模式,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三、活动时间

结合当前学校的防控及教学实际,为便于学院更好地安排各项工作,本次示范月时间跨度适当延长为:2022年4月初—5月底。

四、活动内容

1.教学竞赛

学校组织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教学学院积极参与,做好学院初赛及学校决赛参赛教师推荐工作(详见教师[2022]3号)。

2.教学示范课

各教学学院组织推荐一批在各级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奖的教师,在全院全校范围内讲授示范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开展。

3.专题讲座与培训

学校及教学学院适时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系列专题讲座和教学培训,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选派部分教师参加校外教学专题培训活动。

4.教学沙龙与交流

组织校级、院级教学沙龙活动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认真组织第九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学院初赛和选手推荐工作

做好院内宣传动员工作,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搭建青年教师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按照要求做好学校复赛选手推荐工作,切实做到选优推优。

2.扎实开展教学示范课和教学交流活动

各教学学院至少组织1次教学示范课、1次教学交流活动(专题讲座、教学沙龙、教学经验交流等任选1种类型),并做好活动资料留存、宣传报道和报送工作。

示范课具体安排请填报《“教学示范月”示范课汇总表》(附表1);教学交流活动请填报教学交流安排表及汇总表(附表2-3)。相关表格请务必提前一周报送中心,中心将于每周五上午汇总下一周活动安排,周五下午在学校校园网进行预告。

3.积极组织学院教师参加学校及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

为确保活动效果,对于其他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各学院每次活动至少选派1-2位教师参加;对于本学院组织的活动,鼓励相应时段没课的教师全体积极参与。

本学期助教岗位培养青年教师作为培养要求,务必参加全部示范课和各项交流活动,并填写《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记录册》(若与跟班听课时间冲突,以示范课和交流活动为主,听课另行补齐)。

六、其他

1.各项活动安排请务必提前一周报送,中心汇总后及时公布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网站和校园网。

2.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魏伶俐,15072080511。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2年3月28日